讲座纪要 | 李云河:《秦汉地方城邑》

2023-11

023年10月27日上午,北京大學考古文博學院研究生課程《考古學研究》系列講座第三講《秦漢地方城邑》在考古樓A座101舉行,由北京大學考古文博學院李雲河助理教授主講。




李雲河助理教授主講



講座現場


一、郡縣制與郡國並行

秦漢時期實行了新的制度,即在全國範圍內推行的郡縣制以及西漢前期的郡國並行制。对于郡县特别是先秦至秦汉时期的郡县,历史学家做了许多研究,如《中国历代行政区划的变迁》《西汉政区地理》等。在古代县的概念有一個发展的过程,如《左传》载:“克敌者,上大夫受县,下大夫受郡”,县大于郡。早期的县和秦汉以后的县具有不同的含义。战国时期县制出现较大变化,大致从商鞅变法之后,秦国的县真正具有现在所说的“郡县制”中县的含义,郡县制也开始推广。

秦的郡县制大部分为西汉继承。《隋书·地理志》记载:“汉高祖挺神武之宏图,扫清祸乱,矫秦皇之失策,封建王侯,并跨州连邑,有踰古典,而郡县之制,无改于秦”。但西汉早期囿于当时的政治形势及吸取秦亡的教训,采取了郡国并行的制度,即中央下属郡,郡下设县,在偏远之地县称道。初期王国势力极大,“宫室百官同制京师”,其下也设郡县。郡國並行制导致诸侯王势力扩张,如《史记·汉兴以来诸侯王年表》载“百官宫观,僭于天子”。至吴楚七国之乱、汉武帝削弱王国势力后,王国势力缩小,其下不再设郡,直接设县。关于两汉时期郡县数量可参考《汉书·地理志》《续汉书·郡国志》,不再赘述。

前文所提及的郡、縣、道、侯國、州治等都會對應到具體的城,這些城便與考古工作息息相關。研究者需要將城的位置與文獻記載中的郡、縣、封國相對應,並通過城的規模、建築等理解縣城、郡治、王都等各級城市的等級差異。

二、不同區域、類型的城邑考古發現

《漢書·百官公卿表》記載“縣大率方百裏”,周振鶴先生認爲這一距離在當時的交通條件下管理人員能夠當天往返,便于管理。但“其民稠則減,稀則曠,鄉、亭亦如之”,人數、地區等實際因素也會影響城大小的變化。漢高祖“六年冬十月,令天下縣邑城”,規定縣、邑等治所都應修築城牆。理論上,漢代的縣邑都應有城,並且有相當一部分能保留下來,這些地上或地下的遺址能被考古工作者發現、識別出來。

在秦漢時期,邑的內涵有三種:其一爲秦代、西漢時期的陵邑,如秦始皇的麗邑、萬年邑、長陵邑等,這些陵邑均有城牆,且級別與縣相當;其二爲湯沐邑;其三爲祭祀地,即爲祭祀泰山而設置的奉高縣。

总之,与之前相比,秦汉时期发生了从封国到帝国、从血缘到地缘的变化。在这個过程中,郡县制的政治架构发挥了较大的作用,同时也是郡县制本身形成、确立、发展的时期。郡县制的载体即郡、诸侯国、县、道、侯国等。文献中郡治、县治都对应一個具体的城。比较明确的西汉晚期郡、诸侯国、县、道、侯国总数有1690個,意味着郡县一级的城市应该约有1690座,且大多为东汉时代所沿用。但考古发现的秦汉时代地方城址约有600余座,仅为文献记载的一小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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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黃河中下遊地區

據《中國考古學·秦漢卷》統計,此區諸侯國王城有13座,郡治有14座。《秦漢城邑考古學研究》中還增加了石家莊東古城(真定國)、臨沂開陽故城(東漢琅琊國)、睢甯下邳故城(下邳國)。此外王城、郡治下轄還有許多縣邑,總計250多座城址。

1、臨淄齊故城

臨淄齊故城是黃河中下遊最典型、規模最大的城址。

齊故城的始建年代早于漢代。姜太公建立齊國,都城在營丘;後胡公遷至薄姑;獻公元年(公元前859年),齊國自薄姑遷都臨淄,至秦滅齊(公元前221年),一直以臨淄爲都城。在漢代,高祖四年(公元前203年)封韓信爲齊王,後不久即改封其爲楚王。高祖六年(公元前201年),封子劉肥爲齊王,傳國至齊文王劉則,因無後國除。孝文二年(公元前178年),將齊悼惠王劉肥子劉將闾封爲齊王,之後傳國至齊厲王劉次昌,因無後國除。漢武帝元狩六年(公元前117年),封子劉闳爲齊王(懷王),複置齊國,元封元年薨,亡後。不過劉闳可能並未就國,在關中帝陵陪葬墓中發現了齊文字的瓦當。

1934年春,臨淄城內出土大量封泥,王獻唐先生對這些文字進行了著錄。後經調查,發現齊故城由一座大城和一座小城組成,封泥主要出土于大城內。1940至1941年,日本學者關野雄對齊故城進行了調查。齊故城的考古發掘始于20世紀50年代。

經過多年工作,確定大城始建年代不早于春秋晚期。小城位于大城西南,部分嵌入大城西南角,始建年代約當戰國早中期。一般認爲,小城應是宮殿區所在,即田氏代齊後的宮城。在小城中部發現了大面積的夯土遺迹,可能爲官署或爲中上貴族居住地。

秦漢時期的齊故城全部沿用了東周城,對城牆進行了維護,將官署、作坊設置在大城中,小城中桓公台宮殿建築基址的沿用。考古工作發現多處作坊遺址,包括鑄錢、鑄鏡、鐵器冶鑄等。據北京大學對作坊鐵渣內木炭的測年,年代爲西周晚期至東漢時期。漢代齊國同制京師,沿用了先秦齊國的王都,模仿了長安的中央政府體系,出土封泥包括齊內官丞、齊中尉印、齊哀寢印、齊武庫印等。

齊故城的瓦當十分具有代表性。戰國時期半瓦當以豐富的動物紋爲主,後逐漸簡化,漢代瓦當爲高度統一的雲紋瓦當。雲紋瓦當是秦漢統一之後以都城爲核心推行的建築構件,其紋樣影響到了各地。中央的紋飾依靠郡縣制得以迅速推廣到全國各地,與先秦時期列國分裂下各國瓦當紋樣不盡相同的態勢形成了對比。雖然齊國同制京師、有本國的官僚體系和軍隊,但在物質文化層面仍不可避免地受到了中央政府的影響。

2、章丘東平陵故城

此城東周爲平陵。漢初呂後以其兄子呂台爲呂王(公元前187年)。漢文帝十六年(公元前164年)封齊悼惠王子辟光爲濟南王,該城爲王國之都。景帝三年(公元前154年),濟南國除爲郡,東平陵爲郡治所在。東漢初年,複建濟南國,東平陵複爲王都。永興元年(公元153年),國除,改爲東平陵。漢靈帝西平三年(公元174年),封劉康爲濟南王。

對于東平陵城遺址的歸屬和性質,近現代學者曾經從不同角度進行了考證,其矛盾的核心是城子崖和東平陵城的年代和歸屬問題。

東平陵故城面積近360萬平方米。西牆南段、北牆中部的缺口處發現路土,可能是西南門及北門。《後漢書·郡國志》載“東平陵有鐵”,在城內也發現了大量鐵器。通過對城牆的解剖,認爲此城始建于戰國,秦漢沿用並修補。2009年對城內建築區進行了發掘,認爲建築的年代爲兩漢時期,性質爲宮殿或官署建築遺址。2011~2012年對官署建築附近的鑄造作坊進行了發掘,發現的遺物包括鐵條材、“大四”鋤範、五铢錢範等。在之前的調查中還發現過“大山二”錘範。錘範鑄文“大山”“大”應即太山,“大山二”“大四”即應爲漢泰山郡的鐵官標志,“二”“四”字爲泰山郡鐵官下轄的第二、四號冶鑄作坊的編號,此産品屬泰山郡無疑。此類範發現于屬濟南郡的東平陵城,可能表明泰山郡的鐵器爲在東平陵城加工定做,或東平陵城的鑄造區所用範具並非全部爲本地産品,至少有一部分是采用其他地區的範具來鑄造鐵器,爲漢代鐵官制度及鐵器生産和流通的研究提供了新資料和新思路。

3、高密城陰城

高祖六年(公元前201年),劉邦封子劉肥爲齊王,高密爲其封地中膠西郡的治所。文帝十六年(公元前164年),封劉肥之子昌平侯劉卬爲膠西王,以高密爲都城。景帝三年(公元前154年)吳楚七國之亂,膠西國除,皇子劉端爲膠西王。武帝元封三年(公元前108年)死,無後,國除。宣帝本始元年(公元前73年)更爲高密國,劉弘爲第一代高密王。

此城總面積約360.75萬平方米。城牆夯層內夾雜零星西漢早期陶片及少量戰國陶片。共計6門,東、北、西城城牆中段各一座,南城牆中部三座。城牆外有護城河。宮殿建築群基址位于南中門北50米,爲全城址的最高處。冶鐵遺址位于城陰城西南部,有大量的鐵渣、硫渣,紅燒和木炭塊。同時在遺址東面及北面都發現幾塊大小不一的夯土基址。可能是作坊的相關建築。在此遺址之上,暴露有漢代瓦片及陶片,也曾出土過鐵犁铧、鋤、鐵鐮等。推測這裏可能是兩漢時期的主要冶鐵遺址。

4、河南縣城

即漢代河南縣縣城,屬河南郡。河南縣城的考古工作是配合東周王城的調查、勘探工作開展的。面積約200萬平方米。在城址中部和西南部各發掘了一處建築基址,在建築周圍發現了“河南太守章”封泥,證明此處應爲河南縣。

5、襄汾趙康古城

由大城、小城組成。大城面積約500萬平方米,小城面積約50萬平方米。大城外有護城河遺迹。大城城牆包含物爲東周瓦,城內發現漢墓。小城城牆包含物有東周瓦及西漢瓦。說明漢代大城已經廢棄,僅使用小城。此城可能爲晉國之“聚”,西漢時期的臨汾縣城。

总之,此区的城邑具有以下几個特点:继承东周城邑,其中郡国城一级大部分继承前代城址,县城一级至少一半以上继承前代城址,继承可分为全部沿用、缩小沿用等。等级规模差异显著,大型城邑一般大于1000万平方米,中型城址大于360万平方米,小型城址则小于360万平方米。平面布局多样,多数为方形、近方形,但同时也有部分不规则形。手工业突出,秦汉时期设立各种工官,考古发掘的城址在城内发现许多作坊,多与金属器具的加工制作有关。

需要注意的是,並非所有的城市都建有城牆,築有“城牆”的遺址也並非一定是城市。“令天下縣邑城”說明漢代縣城(以及其他城市)建有城牆可能是一種規制。縣以下的鄉、亭、裏、聚也可能築城,而考古工作中所發現的大量有城牆的聚落就可能與其相關,這些城址也是漢代城市體系的組成部分。

(二)長江中下遊地區

此区郡国级别的城址数量为9個,县城一级的城址约有45個。

1、雲夢楚王城

漢時屬江夏郡。楚王城的工作是配合楚文化研究開展的。城址總面積約210萬平方米,外圍引涢水作護城河。通過對城牆的解剖,認爲外城牆修築于戰國中晚期;中牆爲漢初築造,東漢初廢棄,東城可能廢棄于秦漢之際。在楚王城附近發掘了睡虎地秦墓,出土的陶器上有“安陸市亭”的陶文,出土木牍也提及安陸。據周振鶴先生考證“高帝時不得有江夏郡,漢江夏郡當置于武帝元狩二年”。說明此城應爲安陸縣。

2、宜城楚皇城

面積約220萬平方米,現僅存護城河、城牆、城門等遺迹,夯土台基地表不見,東北角整體地勢最高,被稱爲“金城”。早期認爲此城年代上限爲戰國,下限應在兩漢,是一座沿用的城址。通過對東城牆的解剖,確認大城年代較早,應是戰國所築,小城年代較晚。2017年對北城牆進行了解剖,確認楚皇城年代不早于戰國早期,並沿用至漢代。因此這一城址並非春秋郢都,是戰國早中期一處有軍事堡壘性質的城址。

3、赤壁土城

亦名太平城、大古城或小古城,《大明一統志》載:“太平城,在蒲圻縣西南八裏,吳孫權魯肅征零陵于此築城”。大城面積74.5萬平方米,年代爲戰國時期;小城面積15萬平方米,年代爲西漢時期,因而土城並非文獻所稱孫權魯肅所築。大城應是東周時期楚國的地方城邑。小城時代從西漢早期至西漢晚期,修築小城時破壞了大城西城門的一部分,說明此時已不再使用大城。小城可能是一座西漢的縣城。

4、裏耶古城

地处酉水边,破坏严重,仅存有2万平方米的城址。通过对城墙的解剖,确定修筑时代为战国中期后段,汉代沿用。里耶古城内还发现了一口水井,使用木板作井壁,出土了一批重要的简牍。里耶城经过了战国中晚期、秦代、汉代三個时期:战国时期为楚国西境的小城,属楚国之黔中郡;秦时为黔中郡迁陵县;两汉为武陵郡属县。

从战国至两汉,里耶盆地分布着3座不同时期的古城,即里耶古城、魏家寨古城和大板古城,与这3座古城相对应的有3处古墓群:麦茶墓地、清水坪墓地和大板墓地。墓地以山包为单位,中间为主墓,周围有一圈小墓。这3座古城很可能与历史上的迁陵、酉阳、黔阳3個地名有关。

裏耶古城處于秦人東出巴蜀攻打楚國的路線上,高崇文《從考古發現談戰國時期秦楚關系》一文對此進行了詳細的探討。

总之,长江中下游城邑具有以下几個特点:普遍规模较小,沿用东周旧城,不规则形城比例较高。

(三)北方地區(長城沿線)

《史記·匈奴列傳》載:“而始皇帝使蒙恬將十萬之衆北擊胡,悉收河南地。因河爲塞,築四十四縣城臨河,徙谪戍以充之”。通過對文獻的梳理,此地應有郡國城13座,縣邑城60余座。但實際發現僅有13座城址。

1、天津寶坻城

總面積約50萬平方米,四面開門,城門外還有甕城。通過解剖可知,城牆夯土中常見戰國遺物,其中年代最明確的是南、西城牆夯土中出土的殘明刀幣,判斷此城址建成時間在戰國晚期。甕城始建年代晚于城門。漢代繼續對城牆進行修補。發掘者考證爲燕國所置右北平郡,年代大約在公元前270年前後。秦設右北平郡,沿用該城作爲郡治。秦滅六國後,將右北平郡治遷至無終,該城遂被廢棄。城內西漢墓葬了打破戰國時期的房址,說明該城在西漢時期已經成爲一般聚落或墓地。

2、和林格爾土城子古城

城址分爲南城、中城、北城,其中南城爲戰國至漢代、西晉沿用,中城爲五代修築,北城爲隋唐時期修築。根據試掘和解剖的情況,將城址分爲三期:第一期自戰國晚期至西漢,第二期自東漢至北朝初期,第三期自北朝中期至隋唐。據文獻和方志記載,南城初置于戰國,屬雲中郡,漢高祖十一年(公元前196年)分雲中東部置定襄郡,此爲定襄郡治成樂縣所在地;後來鮮卑族拓跋部建都于此,名“盛樂”,史稱北都。

3、包頭麻池古城

城址分爲北城、南城,北城南北長約690、東西寬約720米,南城南北長約660、東西寬約640米。西南角均內折,可能爲被昆都侖河沖毀後重修所致。此城可能是趙國九原城,秦所設九原郡,漢武帝所置五原郡。

4、神木大保當

此城破壞極爲嚴重。形狀不規則,北牆長約510、西牆長約410米。城牆夯層之間鋪墊細沙,防止粘夯,這一做法在此區十分常見。城內房址F1是一處較爲完整的建築遺迹,規模宏大,防禦體系嚴密,與該城同期,可能是當時的官邸。神木大保當始建于西漢晚期,可能是上郡屬國龜茲縣。

总之,北方地区城邑具有以下三個特点:突出防御功能,多修筑瓮城、马面;普遍规模小;造型规则的居多,大小城常见。

(四)邊疆地區

在此範圍內,調查發現33座漢代城址,但均未發掘。其中,甘肅武威三摞城古城(武威郡治)、酒泉西半城古城(酒泉郡治)、敦煌故城(敦煌郡治)、張掖“黑水國”古城(張掖郡治),甯夏甯縣西溝古城(秦北地郡治)和內蒙古額濟納旗綠城古城(東漢末西海郡治)爲當時郡治所在地,均屬特小型郡國城。其他爲縣邑城,24座面積在25萬平方米以下,僅2座面積約在25萬平方米左右,絕大多數屬特小型縣邑城。

1、瓜州鎖陽城

亦稱“瓜州古城”“苦峪城”。處于酒泉與敦煌之間,西通伊吾,南通青海。分爲東城、西城、北城,城牆上有甕城、馬面。東西二城面積約28.5萬平方米,外圍有羊馬城。北城南北長約150-300、東西寬約870米,年代比東西城早。北城可能爲漢代冥安縣城,東西二城爲唐代修築。

2、鹽池張家場古城

西南距明長城二道邊3公裏,東北至北大池鹽湖約6公裏。地處鄂爾多斯台地,毛烏素沙漠西南緣。20世紀50~70年代,古城遺址附近曾三次出土大批西漢至新莽時期的銅錢。文獻記載,“秦穆公得由余,西戎八國服于秦,故自隴以西有綿諸、绲戎、翟、獂之戎,岐、梁山、泾、漆之北有義渠、大荔、烏氏、朐衍之戎”。秦惠文王五年(公元前320年),“遊朐衍,有獻五足牛者”。《漢書·地理志》載:“北地郡,秦置。莽曰威成。戶六萬四千四百六十一,口二十一萬六百八十八。縣十九……昫衍……”。因此,昫衍縣是秦人征服昫衍戎後所設,西漢繼承昫衍縣,東漢初年後郡縣省並。陳永中、許成等學者認爲鹽池縣張家場古城即爲秦漢時期設立的昫衍縣。馬孟龍則認爲張家場古城是漢代上郡龜茲縣。耿志強在調查報告中指出古城出土遺物時代明確者基本都屬于兩漢時期,可與城址繁榮期對應。2021年開始,北大與甯夏考古單位合作,對張家場古城進行發掘,從城址的規模和出土遺物推斷,該城興盛于漢代,至少應屬于縣一級城市的建制。但目前所發掘的面積仍然有限,因此該城系西漢設置的昫衍縣,還是其他城,甚至是不是更高一級郡的建制機構,還需要進一步的證實。經調查,在小城外仍有瓦、煉渣等遺迹,實際使用範圍應更大,對應的城址級別可能達到郡治一級。

3、青海海晏三角城

《漢書·王莽傳》記載,漢平帝元始四年(公元4年)“莽複奏曰:‘……今西域良願等複舉地爲臣妾,昔唐堯橫被四表,亦亡以加之。今謹案已有東海、南海、北海郡,未有西海郡,請受良願等所獻地爲西海郡……’”。王莽居攝元年(公元6年)“西羌龐恬、傅幡等怨莽奪其地作西海郡,反攻西海太守程永,永奔走。莽誅永,遣護羌校尉窦況擊之。”此處城址即在漢人控制西海郡時建造。城址近方形,南北長約600、東西寬650米,四面開門。城中發現了西海郡虎符石匮,上刻“西海郡虎符石匮,始建國元年十月癸卯,工河南郭戎造”,證實了此地爲王莽設置的西海郡城。

4、廣州番禺城

秦漢番禺城位于廣州市區內。城內中心一直沒有變遷,曆代的民居、官署與城郭等遺存層層疊壓,深埋于今廣州市區的下面。自1975年開展考古工作以來,陸續發現了秦漢之際的“造船工場遺址”、南越王墓、南越國石構水池和曲流石渠等遺迹、南越國時期木構水閘遺址、南越國宮殿及食水磚井等重要遺迹。推測番禺城面積約40萬平方米。南越國都城的規劃和宮殿布局、建築形式,很可能模仿了漢長安城的建制。雲紋瓦當、磚瓦、封泥、陶器戳印等也都顯示向中原核心區域靠攏的趨勢。

5、武夷山城村古城

位于山地,面積約48萬平方米。東、西、南三面有城門,城牆外有壕溝。其中高胡南坪甲組建築呈中軸線對稱式布局,出土建築遺物與中原類似,如雲紋瓦當、樂未央瓦當等。城村漢城可能是秦漢時期閩越國都城閩越王城所在地,漢滅閩越之後爲冶城治所。

由上可知,边疆地区的城址具有以下几個特征:城址面积小,外形不规则的比例较多;因地制宜,城墙材料多样;部分周边政权城制同京师。遗憾的是多数城址缺乏考古工作,基本信息尚不能完全了解。


三、總結

通過上述城邑考古的回顧,可知過去秦漢考古工作中多重墓葬輕城址,這是因爲城址考古投入大,周期長,見效慢,沒有轟動效應;且過去的城市考古研究容易重都城輕郡縣城,多數只知道模糊的範圍。但開展郡縣城的考古工作十分重要,特別是那些之前不被重視的城址,在調查、試掘後對秦漢時期城邑的認識或能取得較大的突破。

秦漢時期的城邑具有帝國時代的特征,與秦漢郡縣制及等級制度相適應。秦漢城邑制度的建立過程,實際上就是秦漢帝國中央集權制加強的過程。各地區城邑的性質有很大差別,黃河中下遊與長江中下遊地區有差異,中原地區與長城沿線地帶的城邑有差異,邊疆地區的城邑也各不相同。秦漢城邑向周邊地區的擴展,是秦漢政治勢力擴張的表現。